2010年12月15日 星期三

沒了置入 也未必救得了記者


(圖為2008年7月,歐盟與伊朗在日內瓦就伊朗核子問題進行會談時,媒體記者在會場外等待會後記者會。)


今年記者節,台灣記協製作了一段反置入性行銷的圖畫影片,題為〈我是記者 我要尊嚴〉,從記者受委屈的角度來控訴這個媒體怪象。中國時報記者黃哲斌先生的辭職聲明更掀起巨大波瀾,即使這不是新議題,顯然是有血有肉的個人心跡加上辭職的戲劇化舉動,狠狠擊中了媒體人的心。

媒體成殘,對社會的腐蝕效果由大眾承擔;記者窩囊,只是問題的一小塊而已。而且媒體老闆的危言大抵不假:沒了業配我們怎活?你的稿子賣得了錢?減薪裁員你願意嗎?

如今一把怒火燒向政府、企業跟媒體當局,要求停止置入性行銷(或業配新聞,本文中二詞交互使用,指涉廣泛互通)。這很好,黑手該剁掉。同時我也很想問新聞同業:如果媒體經營因此會更陷困境,我們有準備嗎?

在我自己對抗說不定還稱不上置入,而只是魚目混珠廣告或政府專案,曾成功、曾失敗付出代價、但還不曾奉命行事的經歷中,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。我覺得,如果無法回答它,那麼「不食人間煙火」、「自命清高」這些冷言冷語,就會顯得很精闢。

傳統上,理論上,如果媒體的新聞報導公正品質佳,它就有信譽,閱聽眾就多,廣告主就會跟著來,媒體就可以生存茁壯。

NO MORE。原因很多,討論更多,略過。總之市場機制加媒體自律的途徑一路下坡,這就是置入性行銷壯大的背景啊。至少在台灣這個不大的市場,我們看到媒體如果要靠讀者跟正常廣告來生存,主力內容就是羶色腥跟吃喝玩樂,這也是很多不滿置入性行銷的新聞人所不喜的。

與此同時,我們擁有成天笑罵媒體爛、記者蠢的知識分子跟廣大群眾。在當今台灣,如果誰要發表一項意見,非但一點都錯不了,而且必獲廣泛共鳴,那就是罵媒體跟記者了。

這真是個循環的共業。先說記者好了,如果只會管誰露奶誰喇舌,見到公關稿只會做一個照貼的動作,遇到大官大老闆隨即啟動撒嬌的機制,那麼即使明天起世上沒有業配,尊嚴就會多一些麼?

黃哲斌的名文底下,有一位自稱曾執行置入業務的公務員留言,辯稱「不這樣做,在現今這個製造業、屠宰業,講求屍體加裸體的媒體環境,行嗎?...有記者還願意報導政府對的但無趣的政策嗎?」好一個吃人夠夠的不知悔改,政府對不對,不是自己講的。但這也道出了媒體有多賤,人家利用你還覺得是提升了你。

關於廣大的專業及業餘媒體訐譙界(其範圍跟全民的交集度待查),我常在想,媒體跟記者到底是欠全國同胞多少?爛東西那麼多人愛看又愛罵,好東西有受到多少實質支持呢?

納稅人養的公部門媒體,絕對要負起社會責任,不能亂搞(某大國家通訊社社長,我寫到這裡特別想起你)。一般商業媒體,最好也是能發揮新聞學界常提起的這個跟那個理想公器功能啦,但這是主觀期望,尤其當愈來愈多內容對閱聽眾都是免費了,連15元都沒在付,憑什麼單單要記者犧牲?除非報導是積極地欺騙造謠,若只是沒營養、不專業、蠢,讀者對記者可以訐譙他恥笑他,但這麼做的同時別誤會他虧欠你。

到頭來,不要置入新聞,那要怎辦?我贊同一種逐漸興起的思考,就是國家挹注的公共媒體跟民眾自發資助的公民媒體這兩種方案。

好的媒體有助國家社會整體良性發展,民眾從媒體獲得的真正最大利益是這個!而不是個人直接從報紙電視獲得的資訊跟樂趣。這麼重大的利益,難道不需要付費?至少我相信社會上相對有能力跟責任感的人能夠這麼做。當優質的公共跟公民媒體發揮力量,或許也能對其他媒體造成壓力。

如果真的那麼好,能建立良性媒體環境,新聞工作者就要夠強夠專業,才能值得讓人支持並存活了。這是前面問有沒有準備的意思。


【補遺】萬一沒了置入行銷,現有的媒體要倒一半,so be it,畢竟這個產業不能永久建立在欺騙之上。我們也不要假裝一旦打倒了業配新聞,現在全部沒尊嚴的媒體人都會在原地抬頭挺胸,沒有人將黯然離去。

思及此種前景,會讓媒體人好不容易燃起的反置入熱情冷卻嗎?所以我才覺得這該是全民的運動,而非媒體人的運動。至於媒體的淘汰,重點是讓留下來的是好的。至少可以想見,無置入行銷環境下的淘汰,會比依賴置入行銷的淘汰來得良性。

11 則留言:

不理嗑托 提到...

格主你好,我是台灣好生活報的協力編輯。拜讀此篇文章後,欣賞其中的觀點並認為值得推薦給更多讀者, 請問是否能授權我網摘到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的「媒體觀察單元」呢?

網摘方式,在本報首頁只會出現標題、縮圖和三行文字(約35字),在列表只會摘錄150字以內,網摘範例請見:
http://www.taiwangoodlife.org/storylink/term/17

讀者要看全篇圖文,都會連回到此處。還請回覆是否同意,謝謝。

周盈成 JOU Ying-Cheng 提到...

OK

老查 提到...

格主您好,您的結論中有一點我不太懂的是,您認為“不要置入新聞,那要怎辦?我贊同一種逐漸興起的思考,就是國家挹注的公共媒體跟民眾自發資助的公民媒體這兩種方案。“

但是目前政府就是置入新聞的“大客戶“,若發展為“國家挹注的公共媒體“,又要如何免除政府更毫無忌憚的置入新聞?

以上不解之處,尚請解惑

周盈成 JOU Ying-Cheng 提到...

To bestguy,

首先我贊成應立法禁止政府買新聞。那麼你擔心的反而比較是政府直接干預,或是媒體主管體察上意,那就連買都不用買的情形吧。我看現在的中央社就是這個樣子。

但公視的制度設計就比中央社複雜一些,是用一個基金會去營運,政府要干預的話,技術上是會難一些啦。但坦白講,我也是看不懂最近公視亂象的大多數人之一...

也許可以說,不會有個能夠獨立在政治社會文化等條件外的完美制度,可是公共媒體的概念在很多民主國家都已確立了,我們本來就是發展中國家,還有得掙扎摸索吧。

不理嗑托 提到...

謝謝格主授權,文章已經推薦到好生活報上了,網址如下:
http://www.taiwangoodlife.org/storylink/20101217/3115

楊年熙 提到...

我長住法國,任此地臺灣媒體記者26年。法國記者必備的記者證由政府和法律承認的獨立機構發給,和報社老闆無關,每年審查核發。此證來源有其歷史因素,注重榮譽與道德,首要條件是”新聞工作是唯一的生活來源“,亦即不得拉廣告。臺灣的變相”置入“法則將新聞報導和廣告混淆,在這裡會吃上官司,讀者眼睛亮,也概不允許。臺灣若記者和讀者素質均低,再惡性循環,自救就難了!
我再研究一下法國記者證的來龍去脈和運作方式。

周盈成 JOU Ying-Cheng 提到...

謝謝,這個制度聽來是頗特殊,但不知利弊如何。比如要如何、由誰證明「新聞工作是唯一的生活來源」呢?而又要如何處理新興的「公民記者」現象呢?

楊年熙 提到...

對於如何證明“記者工作的收入是惟一的生活來源”,首先有納稅和工作許可證明的約束,而這些關係到工作者的社會保險(勞保,健保),以及將來退休金的計算,因此需要正式薪資單,做為憑據。

法國不是沒有黑工,這個難以杜絕。但打黑工就沒得享受上述整套保險,何況也得雇主同意(一起犯法)。正式機構也往往不敢,不願如此。

在法國申請記者證可有“多位雇主”,但都得和記者工作同類(電台,報紙,電視記者,雜誌編輯...)

楊年熙 提到...

在必須具備“記者證”的前提下,網路”公民記者“便同樣受到資格約束,很多必須出示記者證的採訪地點就進不了。在法國,記者證是個工作身份證明,精神在於保證專業記者立場的公正客觀,特殊採訪再逐個申請”採訪許可證“,譬如有關拉法葉艦對台軍售案的杜馬法庭審判等,就不是單憑記者證進入的。

此外,記者證持有人在公立博物館,展覽場等入場免費,私立者可獲優待,遇影展消息發佈會獲得通知和邀請(進門逐一核對登記)等,自有其工作便利和框架。
網路是個開放的環境,公民記者的品質和可信度沒有一個機構的背書,就看讀者的選擇和獨立判斷了。

周盈成 JOU Ying-Cheng 提到...

謝謝楊女士的分享。

周盈成 JOU Ying-Cheng 提到...

這篇文章在12月寫出後,被轉貼點閱還不少。我自己所看到的回應,多在於討論媒體的制度。這方面,我的想法很泛泛、很初步,我真正關切或有所投入的事也不是這個,而是報導的素質,不是用說而是用做的基本功,最好媒體中人能在這方面多使力一下。

當然媒體制度跟報導素質相關,所以前者才那麼重要,也該多受關切。但我「個人」至目前更想提醒的是:絕不是前者改善了後者即必然改善,更不該無能提升素質而只期待制度寬厚。媒體中人立地就要提升報導素質,不然就怪不得人家不尊重。